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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产品安装
2013-12-04 09:48:39  关注:1034次  来源:  作者:



电缆产品安装使用说明

 一、缆线的敷设和支撑保护方式
1、缆线敷设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0℃。
(1)缆线的布放前应核对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
(2)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3)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4)电源线、信号电缆、结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应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
(5)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6m,工作区为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6)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
②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③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④光缆的弯曲半径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20倍。
⑤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布放缆线的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⑥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如采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布放环境、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2、预埋线槽与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管道的两端应有标志,表示出房号、序号和长度。
(2)敷设暗管时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管。布主放双护套线和主干缆线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3)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40%。
3、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桥架宜高出地在面2.2m以上,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0.3m。桥架宽度不宜小于0.1m,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不应超过50%。
(2)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3~5m处进行加固。
(3)电缆线槽宜高出地面2.2m.在吊顶内设置时, 槽盖开启面应保持80mm的垂直净空,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4)布放线槽缆线可以不绑扎,槽内缆线应顺直,尽量不交叉,缆线不应溢于线槽,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1.5m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5)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内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4对对绞电缆以24根为束,25对或以上主干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型、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扣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6)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及暗管敷设电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应参照邮电部《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
(1)电缆倾斜坡度超过45°或垂直排列时,在每一个支架上。
(2)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45°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
(3)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第二两个支架上。
(4)引入仪表盘(箱)前300~400mm处。
(5)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
5、线槽垂直分层安装时,电缆应按下列规定顺序从上至下排列:
(1)仪表信号线路; 
(2)安全连锁线路; 
(3)交流和直流供电线路; 
二、其他要求
1、电线穿管前应清扫保护管,穿管时不应损伤导线。 
2、信号线路、供电线路、连锁线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仪表信号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
3、仪表盘(箱)内端子板两端的线路,均应按施工图纸编号。
4、每一个接线端子上最多允许接两根芯线。
5、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适当余度。
6、对电缆端头和中间接头的基本要求:a.导体连接良好; b.绝缘可靠,推荐采用辐照交联热收缩型胶绝缘材料; c.密封良好;d.足够的机械强度,能适应各种运行条件。 
7、电缆端头必须防止水及其它腐蚀性材料的侵蚀,以防因水引起绝缘层老化而导致击穿。 
8、电缆的装卸必须使用吊车或叉车,禁止平运、平放,大型电缆安装时须使用放缆车,以免电缆受外力操作或因人工拖动而擦伤。 
9、电缆如因故不能及时敷设时,应将其放在干燥地方贮存,防止日光曝晒端头进水等。
10、电缆安装使用时应使用放线架,线缆的线头应从线盘的上方引出,正方向放线。
注意:电线电缆安装应由熟悉电线电缆性能的安装人员或专职技术人员担任。
B.电缆的敷设
1.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7℃。
2.敷设电缆时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体之间的磨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3.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6倍。
4.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交叉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5.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应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
6.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
(1)电缆倾斜坡度超过45°或垂直排列时,在每一个支架上。
(2)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45°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
(3)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第二两个支架上。
(4)引入仪表盘(箱)前300~400mm处。
(5)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
7.线槽垂直分层安装时,电缆应按下列规定顺序从上至下排列:
·仪表信号线路; 
·安全连锁线路; 
·交流和直流供电线路; 
8.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和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m;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m。
9.电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当电缆进入建筑物后,电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C.其他要求
·电线穿管前应清扫保护管,穿管时不应损伤导线。 
2.信号线路、供电线路、连锁线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仪表信号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
3.仪表盘(箱)内端子板两端的线路,均应按施工图纸编号。
4.每一个接线端子上最多允许接两根芯线。
5.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适当余度。
6.对电缆端头和中间接头的基本要求:a.导体连接良好; b.绝缘可靠,推荐采 用辐照交联热收缩型胶绝缘材料; c.密封良好;d.足够的机械强度,能适应各种运行条件。 
7.电缆端头必须防止水及其它腐蚀性材料的侵蚀,以防因水引起绝缘层老化而导致击穿。 
8.电缆的装卸必须使用吊车或叉车,禁止平运、平放,大型电缆安装时须使用放缆车,以免电缆受外力操作或因人工拖动而擦伤。 
9.电缆如因故不能及时敷设时,应将其放在干燥地方贮存,防止日光曝晒端头进水等。
10.电缆安装使用时应使用放线架,线缆的线头应从线盘的上方引出,正方向放线。
注意:电线电缆安装应由熟悉电线电缆性能的安装人员或专职技术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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